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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拌砂浆生产应具备哪些试验条件及设备条件

2020-06-10 作者:admin 阅读量:
  预拌砂浆生产应具备哪些条件
  (三)试验条件
  1、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设置专项试验室,其检验条件及检验项目,应当满足《预拌砂浆》(JG/T230—2007)、《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11454-2009)的相关要求。所有检验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2、试验室应配有和检验项目相适应的计量仪器、检验设备,有健全的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检验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检定周期内应有法定检定部门出具的有效检定证书。
  3、试验室工作环境应符合国家规定试验环境条件。
  4、试验室要建立完善的试验资料管理制度。试验报告、原始记录等必须建立规范的书面和电子台帐,并统一分类、编号、归档。
  (四)生产设施及设备
  1、具备满足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
  2、应有符合要求的预拌砂浆专用生产线,年生产能力在20万吨以上。
  3、具备三级以上砂子自动筛分装置,确保砂粒径<5毫米。
  4、应有外加剂、保水增稠材料、水泥、粉煤灰掺合料等专用筒仓。
  5、应有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计量、生产设备;计量设备精度和称量应满足连续生产要求,其中原材料中水泥、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水计量允许偏差±2%,砂计量允许偏差±3%,原材料计量应按质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
  6、整个生产过程应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
  7、干混砂浆生产的砂子烘干设备,必须确保砂的含水率小于0.5%。
  8、湿拌砂浆生产至少应配置2台带自卸和搅拌装置的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配置10个以上施工现场的储存罐。